煤炭挥发分的测定方法:
使用仪器:箱型高温炉
测定环境要求:
温度范围:(0-40)℃,相对湿度≤80%。
挥发分测定操作注意事项:
1.要使用符合国标规定的坩埚,挥发分坩埚质量应在(15-20)g,坩埚盖子要配合严密,不得使用有裂纹的坩埚;
2.测试时要关闭烟囱。隔绝空气加热,总加热时间要严格控制在7分钟;
3.装有煤样的坩埚放入高温炉后,炉温应在3min之内恢复到(900±10)℃;
4.每次测定放同样数目的坩埚,以保证坩埚及其支架的热容量基本一致;
5.取出坩埚后应冷却5min左右,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(约20min)后称量;
6.测定过程中随时观察温度,不能满足温度要求,停止测定;
7.测定过程中要戴手套操作,防止高温受伤;
8.取送样品时使用长柄铁铲或铁叉;
9.设备及操作台要保持清洁。